- 部门简介
法制办
1.统筹考虑、统一规划是政府的立法工作,拟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2.审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行政规章草案机有关规范性文件。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的制定行政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3.起草和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策性文件在拟定中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核。
4.负责市政府行政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文件及法制问题对解释。办理行政规章的公布和向市人大、上级政府备案的事项。
5.研究本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对全市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或者参与检查全市对行政执法情况,并向被检查部门提出改善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7.协助市政府履行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行政执法监督;负责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之间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8.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审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考核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工作。参与市政府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处理活动。审核其处理决定的文件文书。
9.办理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清理、修改与WTO规划和我国承诺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10.指导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审理不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决定,申请市政府复议的行政案件;对全市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11.指导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申请市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对全市对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12.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编辑、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洛阳政府法制》。汇编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13.组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的法制学习、法制宣传、法制培训。
14.归口管理洛阳仲裁委员会,指导、协助洛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仲裁工作。
15.承办市人大及上级人大和上级政府制定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工作。
16.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 呼声列表
庙子镇龙王幢村原支部书记李生,任村支书以来并没有给龙王幢村办实事,龙王幢村17000多亩原始森林,2009年李生以85买个禹州市陈某某从中牟取暴利20几万。
教学楼,村村通公路从中贪污最少是5万元,庙子镇危房资金李生从镇取回,国家扶持危房户12000,实际危房户只得到5000~6000元剩余部分李生装进自己腰包,用村集体款放高利贷装进自己口袋。
经群众举报李生以被检查院受审,拘留5天后给检察院15万取保候审,现如今逍...
- 龙王幢...
- 20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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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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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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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已颁布实施多日了,该法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管餐饮业,我市在三定方案中也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管餐饮业的职责,但我市县级卫生部门餐饮监管职能仍不移交,这种错位执法的局面能存在到何时?
- 游客
- 2010-11-12
- 评论11
- 阅读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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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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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里的党员干部,如果在上班时间与姘头幽会。应该算什么性质的错误,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长期大白天睡在一起。
- 游客
- 2010-11-12
- 评论1
- 阅读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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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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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路震裂我家房屋局部村委不予解决还出公告威胁
- 游客
- 2010-11-09
- 评论1
- 阅读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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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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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阳亚啤公司员工,这些天大家都很气愤,公司在生产车间安装了摄像头,对我们进行监控,他们说的是安全考虑。防止有人偷拿产品,可实际上却是对我们进行工作监控。大家都议论纷纷,可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责公司,都怕下岗失业,请您指点一下,我们都很难受。
- 游客
- 2010-11-08
-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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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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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冢头村陈振元侵吞集体财产的问题
各位领导,广大网民朋友们;
我叫陈新元,系冢头村村民,【现任村委主任】,特向主管领导以及广大网民反映;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冢头村陈振元【历届七组组长】。暗箱操作对于自占七组集体土地上的临时违章建筑重复赔偿,且将重复赔偿款157319,90元强行占为己有,不顾广大群众意愿。
1,1999年3月,洛阳机场路扩建时,位于洛阳古墓博物馆入口与机场路交叉口西侧的...
- 游客
- 2010-11-06
- 评论1
- 阅读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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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1999)北民字第164号判决生效已11年了,而且已交了执行费至今不去执,行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 978396...
- 2010-10-28
-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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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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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人介绍在拍卖行买了处房子,但是却不能去住,老有人去骚扰还说是他的房子,经过长年的争吵我去问拍卖行他们却不予理会,无奈只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谁知到了法院才知道他们所出具的所有材料及证明都是假的,回来再去找拍卖行都已经人去楼空了,此事不知该怎么办好了难道就白白的扔掉自己血汗钱吗?
- 游客
- 201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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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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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红波,吕新伟等工作不深入,态度随便,欺压贫弱,意气用事。鱼肉百姓,勾结村官,胡断官司,枉为警官,枉为人!目无人道!实在可恨!
- 游客
- 2010-10-13
- 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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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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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有说法: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初中课本法律章节又为我们介绍,只要有人伤害到公民的利益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惩治恶人。嗯,这话可能是说给外国人听的,因为咱们老百姓似乎听不太懂这些大道理。
中国的法律弹性那么大,其实不就是给政府类机关人员创造收钱的机会嘛!明白着就是:嗯,你犯了抢劫罪,按我们的法律是判3-10年有期徒刑。原告15天内不上诉将没有上诉机会。就是明白着不给受害人喘息筹钱上诉的...
- 因为我...
- 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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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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