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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洛阳市公积金办的文件规定洛阳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可以提取公积金。文件中规定有健康西路十号院,但是十号院办理的房产证登记的是健康西路4号院,公积金办不给提取公积金,请领导把这个问题解决一下,让十号院的住户可以提取公积金改造住房,谢谢!
公积金 西路 号院 建局 提取 洛阳市 登记 住房 改造 文件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04-21 14:04:40
网友您好:房屋所有权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材料,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需提供产权界定卡,且配偶也需到场,申请变更房屋坐落,如有疑问可咨询0379-65987909,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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