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自规局、洛阳市住建局共同出具的洛阳市综合服务用房配建移交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洛阳市不动产中心的大证登记显示:西工区云星誉景苑小区,活动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不动产大证登记办理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不动产大证登记名称为:活动中心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1号楼的联合验收竣工报告也在不动产大证登记前公示。根据上述配建移交规定要求:在联合验收环节:验收时,民政部门会参与。如果设施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缓建,缩建,停建),不予通过联合验收。对于未按要求配建或拒不整改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确认书》,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在移交与不动产登记环节,时间节点:验收合格后,开发商需在30日内(部分旧规为60日,新项目通常执行30日标准)完成移交。开发商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必须与民政部门共同申请办理移交设施的转移登记。如果开发商未按规定办理移交和登记手续,相关部门会暂缓办理该居住区其他商品房的不动产登记(即业主可能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并将其计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在用途与监管方面:专房专用:移交后的设施只能用于社区服务(如社区办公,养老服务,文体活动等)。禁止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法律责任:如果擅自改变用途或拒不改正,民政部门有权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
但我小区居民业主们自2024年发现开发商未移交且占用活动中心办公后,多次反映该问题,西工区刚开始要求开办上立即搬离,后更换政法委书记,此事不了了之,新政法委书记于2025.9.23日协调会上要求西工区住建局立即搬离移交手续。但西工区住建局回复如下图,未有进展。我小区1289号楼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为一个整体,且活动中心与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备案在1号楼,1号楼的联合验收竣工报告的测绘内容内也列示了相关区域,并于2023年10月1日由洛阳市不动产中心办理完成不动产大证登记,登记名称及用途为活动中心用房及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小区也并非是一个主体所办理的不动产大证,是分楼栋分区域办理的。现我小区全体业主恳请洛阳市民政局体验人民疾苦,处理好民生问题。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6-01-06 17:03: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 我单位组织西工区住房保障和服务中心市场科以及物业科联合属地办事处、社区到现场与洛阳金瑞誉景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誉景苑开发商(河南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1号楼文化活动站现状情况进行相关了解,开发商明确回复将于近期移交,目前,相关单位正在办理移交手续。 我单位后续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承诺时限,推进1号楼文化活动站建设及交付工作。同时,我单位物业科将协调物业公司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回应业主,避免矛盾激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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