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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兰溪物业地下车库违停并占用消防通道

    用户提问 2025-10-30 21:13:17

    我们是畔山兰溪(二期)小区的业主。贵局于2025年8月13日对我小区进行消防安全夜查后,向被投诉人洛阳市泽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凯物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其存在以下两项问题: 1. 地下车库机动车位电动车停放混乱; 2. 地下车库单元入口处停放电动车。 并要求其于2025年8月19日前完成整改。 然而,截至目前,上述两项问题均未见任何实质性改善。 · 问题一(占用机动车位):地下车库内,大量电动车随意停放、挤占机动车位的混乱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这严重侵害了车位业主的合法物权,导致其购买的产权车位或租赁车位无法正常使用。 · 问题二(堵塞单元入口):地下车库单元入口处作为重要的安全疏散通道,依然被违规停放的电动车堵塞,构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威胁全体业主的生命安全。 尤为重要的是,泽凯物业所谓的“整改措施”仅仅是在业主群内发布了一条通知,此后便未采取任何其他实质性的管理行动。 这种极其敷衍的态度,导致小区乱象依旧,充分证明其整改流于形式,对贵局的行政指令阳奉阴违,对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极端不负责任。 法律与合同依据: 泽凯物业的行为已违反以下规定: 1. 针对问题一(占用机动车位):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负有“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的合同义务。其仅发通知而无实际管理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不作为。 2. 针对问题二(堵塞单元入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管理方,有法定责任确保通道畅通,仅发通知而未有效制止,未能履行其法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3. 综合责任: · 违反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管理区域内违反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在法律上,“采取措施”意味着必须采取有效行动,而绝非仅仅发布一纸通知。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整改。 投诉请求: 鉴于泽凯物业形式主义整改、实质上拒不履责的消极态度,我们恳请贵局: 1. 认定泽凯物业逾期未完成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 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电动车禁止进入地下车库,设置物理隔离、划定禁停区、加强日常巡逻与即时清拖解决两项问题,并向全体业主公示整改方案与结果。 3. 将其此次不负责任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加强后续监管。 我们坚信贵局会严肃执法,杜绝“纸面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业主权益。 特此投诉。 [查看详情+]

    老城区回复 2025-10-31 17:07: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办理。经了解,2025年8月13日,老城区住建局物业办对畔山兰溪二期开展消防夜查,并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到我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在业主微信群内宣传提醒、在地下车库单元口粘贴规范停车通知,同时组织人员对乱停车辆挪移,但效果不佳,部分业主仍是乱停乱放。对此我单位要求物业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核实业主信息,安排物业管家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加强车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的管理措施,持续推进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感谢贵单位回复。我们认可物业的前期工作,但这恰好证明当前以宣传、劝导为主的治理模式已经失效。问题持续三个月未改善,说明对部分业主必须采取更强硬的措施。在“效果不佳”已成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作为监督主体,区住建局是否有 “要求加强管理”之外的具体措施与时间表?

    网友1214856 2025-10-31 评论0 浏览928 编号 20251031193912689 [老城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11-03 16:56:5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待工作人员核实完,我们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解决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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