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回复!根据回复内容,有以下问题恳请县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一、回复内容“该公司公布了收费项目及标准,项目:综合服务费:0.19元;公共秩序维护费:0.10元;共同设施维护费:0.57元;公共区域保洁费:0.07元;公共区域绿化费:0.07元;合计1.00元”。从上述回复内容看,物业公司只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没有公示计费单位,应为明码标准不规范;另外,该公司进驻小区不是一两年,请有关单位落实该公司公示的信息是否为临时所为,并对多年来公示不规范的行为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关于反映的该公司进驻紫竹二期的合法依据及流程、指导紫竹二期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县房管等部门是否按相关要求已派人予以调查核实、与业主或业主代表见面沟通等?
恳请对上述问题进行落实,并及时回复。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10-21 17:11:19
网友您好:
关于公示问题,经市场监督部门核查,洛宁县康泰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办公室醒目位置设有公示牌,项目:综合服务费:0.19元;公共秩序维护费:0.10元;共同设施维护费:0.57元;公共区域保洁费:0.07元;公共区域绿化费:0.07元;合计1.00元”,不包含小区照明费和市政收取的垃圾处理清运费、装修管理费。物业公司实际收费也是按业主住宅面积(㎡)计费。公示牌上现已注明计费单位,收费项目均以㎡为计费单位,2022年6月份上述《物业收管理公示牌》由洛宁县城区金晟广告店制作完成,洛宁县康泰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关于物业进驻等问题,经了解,该物业公司为房产开发公司委托的前期物业,按照相关服务规范进行物业服务。关于业委会成立事宜,可到永宁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咨询,需按照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范进行。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