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是涧西区武汉路的居民,现就10月11日收到的违停处罚,向您说明情况并提出异议,希望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月10日晚,我下夜班后因无处停车,暂时将车辆停靠在路边。10月11日我在家补觉休息,在上午10:42我收到违停通知后,立即前往挪车,并于11:01将车辆驶离。在此过程中,我发现车辆已被张贴罚单,当时也意识到自己临时违停确有不妥。
但随后我注意到,在我车辆前方的道路上,整齐停放着至少20辆汽车,这些车辆均未被张贴罚单(相关情况我已拍摄照片作为证据)。为确认情况,我在现场等待至12点,期间未见到交警巡逻,而前方那20余辆车辆的停放时间也已超过15分钟,却未受到任何处罚。
我始终相信法律的核心是公平与正义,也认可交管部门维护交通秩序的工作。此次提出异议,并非否认自身违停的问题,而是希望有关部门能核查此次执法中的差异,保障每一位市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避免因执法不一致导致的不公平情况。
感谢各位领导的关注与处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10-13 10:21:56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执勤人员在执勤过程中会对发现的所有违法停放的车辆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并对未及时驶离的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依规治理违法停车。交管部门呼吁广大驾驶员文明停车不仅是全体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和安全负责,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打造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下一步交管部门会加强对此路段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维护正常通行秩序。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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