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11 11:16:53
网友您好: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无人接听。一、关于资助缴费问题。按照2025年度资助缴政策规定:缴费人完成当年度“个人缴费”后,资助人可以对参保人提供一次社会资助。2025年资助缴费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12月20日,未在期限内不予办理;二关于补缴问题。按照政策规定中断年限可以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申请补缴可通过线上或者到户籍所在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补缴。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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