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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2月10日入职圣宝公司,由开始的数据操作员转为后来的辅助管理一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底薪2100,绩效1000,200的职级补助。
然而圣宝在发放2025年8月份工资时,存在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发放20258月份工资,应发工资为3300元,无故克扣了700元。
希望相关部门帮我追回我的劳动所得
无故 发放 工资 入职 圣宝 职级 底薪 工资标准 员工工资 保障局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09 08:43:28
网友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伊滨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9691022。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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