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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公司东西丢了,扣员工的工资,对吗?

    洛阳市领导:

    我家人在洛阳市西工区纱厂西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世纪王城小区物业上班,近期听家人说小区楼道里丢电缆,扣家人工资。请问这合理吗?押4个月工资不结算不说,现在还要因为不是自己原因造成公司东西丢失扣家人工资。请给底层百姓一个公道。

    网友1486955 2025-09-30 评论4 浏览5492 编号 2025093011111264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9-30 15:16:31

网友您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3892676。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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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很合理合规啊

    2+1 +1 1

    • 又不是自己弄丢的,凭什么扣?

    回复评论

  • 我觉得作为物业人员,保障小区物品不丢失是职责所在吧!没有保护好导致损失,是否属于失职?失职导致损失,赔偿损失未尝不可。

    +1 +1 回复

  • 那你家人还上什么班啊?啥都不管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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