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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5月中旬,洛阳交通局组织的(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执法支队长罗道明担任第二检查组组长,执法支队纪委书记闫中平担任第二检查组副组长,负责涧西区的驾校排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将不符合标准的通涧驾校龙鳞路校区和天津路校区检查为符合标准,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里附件都含有(洛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质条件),对驾校的标准条件均有详细描述,担任支队长的罗道明和纪委书记的闫中平,竟然不够顾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通涧驾校走后门,开绿灯,这不是明摆的知法违法,不知道背后是不是有利益输送?请交通局依法依规处理!
驾校 通涧 检查组 纪委书记 符合标准 校区 中平 担任 检查 支队长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5-09-25 09:19:22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该事件正在调查、核实。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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