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5年8月23号去社区卫生院看病,将车停在了洛阳兴洛东街与香山路交叉口的一个停车位上,该停车位没有明显的禁停标志。看完病不到15分钟出来,被贴条罚款200元。此处靠近社区卫生院,停车量很大。当我把车驶离时,又见一位车主将车停了进去。此处通过设置不明显的禁停标志,涉嫌钓鱼执法,请相关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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