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车前 警察正好出了违停告知单 ,当时就问警察 这个单子,但是工作人员啥也不说 ,也不说能不能撤销,很不耐烦的就过马路走了??那请问这个罚款吗?扣分吗?如果处罚 不是应该先短信提醒 还未挪走就处罚吗? 贴条怎么是一个人贴?不应该都是两个人吗?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我看大家回复自己查询了洛阳停车规则,首次免罚 请问我是首次为什么没有免罚?还有为什么交警选择性贴罚单?既然是严管街为什么公交站牌跟的车一辆也不贴?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8-21 15:56:02
网友您好:对十种交通违法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首次违法且满足相应条件将用警告来代替,记0分、罚款0元。首违警告需要具备的条件有3项:1.机动车六个月内无违法。机动车六个月内无现场、非现场违法,之前的非现场违法必须已处理交款且满六个月;2.机动车所有人六个月内无违法。机动车所有人六个月内无现场、非现场违法,驾驶证状态正常;3.针对以下10种违法:①不按规定停车;②禁鸣区鸣喇叭;③信号灯路口越过停车线停车;④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⑤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⑥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未达30%;⑦进入匝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⑧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行道分界线;⑨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⑩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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