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东方光源经适房二期业主,我们于2018年3月31日房子交首付,2018年11月21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大约2020年5月交房。合同上有明文条款: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365个工作日内,向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产权界定卡。但是交房快4年了,开发商迟迟不给业主办理界定卡,我们二期业主也多次前往老城区国花社区和老城区反映房产证问题,得到的回复就是回去等消息。经适房本来就是民生保障性工程,购买的人群也是底层老百姓,房产证问题不解决就给房屋最终的归属权造成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希望领导能关注此事,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敦促东方光源开发商早日解决二期的房产证!
多次维权 得不到解决
买房的合同 开发商收了钱 签了合同 一直不配合办理房子产权问题 难道合同是单方面的条款? 民生工程 成了三不管了 五年了 是不是该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呢?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8-19 15:24: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给邙山办事处办理。经了解,我街道国花社区将督促丰和置业筹措资金,补交城市配套费,办理《规划核实意见书》,争取让东方光源二期居民早日拿到房产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