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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珑府小区7号楼1单元403业主私自把房屋用作民宿,请问是否合规,如不合规,请依法取缔。一天天陌生人在小区进进出出,把小区入户大厅当民宿前台一样,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安全,并且占用小区公共资源。希望督促物业加强管理,不要对这些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其他业主是冤大头吗,物业费是白交了吗?
小区 民宿 业主 滨河 合规 冤大头 物业费 公共资源 睁一只眼 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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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数1
网友911594 2025-08-12 17:12:10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建业物业公司不做为,小区业主都应该拒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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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单 2025-08-11 23:07:09 【洛阳市】
支持取缔
飞单 2025-08-13 08:15:43 【洛阳市】
不交物业费,只会更混乱,房子更贬值。 别目光短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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