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5-08-12 08:53:33
网友您好!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反馈的问题,我们感同身受,也高度重视。针对您反映的乱停乱放问题,城管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们加大了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乱停乱放共享单车,依法进行处罚。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乱停乱放车辆,我们已组织力量进行拖离处理,切实维护城市道路的畅通和有序。
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管理的决定》《洛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共享单车行业主管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门。共享单车的引入、配额管理和综合评价等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共享单车登记挂牌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等相关事宜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城管局的主要负责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处罚。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大家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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