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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老城南关市场监管所服务差违反一次性告知要求

    现在说的优化营商环境,办个个体户不停的刁难退回。1.刚开始说要网上办,我们提交,第一次缺这少那,上传完了,又退回说缺,为什么不一次说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性告知”要求,一次就要给出结果,为什么不停审核退回?请纪委严查他们的工作流程。这就是你们老城对企业的优待?谁还会去你们这经营? 2.要求上传房产证明,去他们所里拍证明照片,再去办事处开证明,我们怎么能要求人家房东去开,这分明是刁难人,这一片安置房不还是政府不作为的杰作所以办不下来房产证,说上传个安置合同也不行,就非要去线下开证明,我想问问这就是你们要求的网上办,不让群众跑断腿?现在国家明文规定,不让乱开证明,这房产证明在不在国家规定的证明范围内?你们要是有这个要求为什么不在网站上写明,说是二月份的文件,现在八月了,网站更新不了吗?还是你们懒政怠政,请纪委严查。3.不管我们问什么都说是上级部门的要求,请老城区市场监管、洛阳市市场监管、河南省市场监管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这么服务群众的吗?整个洛阳市我们都办过证,老城的服务最差,素质太低。诉求:请上级部门和纪检部门严查办事流程,协助我们办理,既然是优化营商环境,那能替代的能说明问题就行,是不是不找黄牛个人自己去办都办不成吗?现在纪委正在严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果还继续在这退回,我们要继续向上级纪委、国务院大督查投诉。

    网友1187571 2025-08-08 评论0 浏览4208 编号 20250808102724629 [老城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8-12 10:19: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经了解,依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申报承诺制度的通知, (一)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的,须提供房屋合法产权证明及《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未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且未取得房屋合法产权证明的,根据《河南省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要求,“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二)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为非自有房产,通过租赁或无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在提交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 我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业务办理,不存故意刁难现象。请诉求人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证照办理。如果在提交材料过程中有不明白之处,可到市场监管所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现场给您的办理提供帮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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