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老城区畔山兰溪四期(52栋)的业主,现就开发商**洛阳市增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多次延期交房且未履行赔偿责任的问题,向贵局正式投诉,恳请依法核查并督促解决。 一、投诉事实
1. **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根据购房合同,原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但开发商以“疫情不可抗力”为由首次延期至2025年2月28日。
2. **多次延期未兑现**:
- 2025年2月28日仍未达到交房条件,开发商再次承诺延期至4月25日;
- 截至2025年4月25日,现场仍为工地状态(入户门未安装、绿化未完成、水电不达标);
- 目前(2025年8月5日),52号楼施工进度缓慢,且开发商未明确最终交房时间及赔偿方案。 绿化依旧没有做好
3. **其他违规行为**:
- 未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书面通知延期原因及期限;
- 拒绝协商逾期违约金,面积差退款拖延(部分业主4月办理手续后仍未退款);
- 涉嫌挪用资金优先建设其他楼栋,怠于履行已逾期楼栋的交付义务
**二、业主诉求**
1. **限期交付**:要求开发商明确52号楼最终交房时间,并公示施工计划及验收进度。
2. **赔偿损失**: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自2024年12月1日起计算),并退还面积差款项。
3. **政府介入**:
- 核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使用情况,确保优先用于逾期楼栋建设;
- 督促开发商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定期向业主通报进展。
### **三、法律依据**
1.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逾期需承担违约责任。
2.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业主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8-12 10:14: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给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经了解,一、合同延期问题。二、资金监管问题。三、退面积差价。 诉求人投诉的合同赔偿问题已超出我中心职能范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资金监管账户统一在市住房中心管理。经我中心调解,开发企业于2025年8月10日后已开始有序退面积差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