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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石井镇峪里路段夜间修路导致翻车人员受伤

    用户提问 2025-07-25 20:36:23

    2025年7月20日,我驾驶车辆,从新安县峪里往新安县石井返回,晚上10点行至石井镇南沟村道路施工点,施工路段拐弯处突发变道,没有保通人员,没有警示灯,没有安全措施,让措手不及导致车辆侧翻,车内人员受伤,车辆损失严重,我把车内人员送到县医院,经检查车内人员骨折,夜里2点回来去事发地,不见车辆,未通知车主直接拖车,报警后,才知道车被交警队拖走,我第二天,找到车,发现车内贵重物品及多张购物卡丢失,报警后,现金已追回,部分物品丢失,至今业主单位新安县交通局也不管不问,渺視人民生命安全,天理何在 [查看详情+]

    新安县回复 2025-07-30 11:48:4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交通运输局调查反馈如下:事发路段为新安境S242南嵩线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路段。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削坡减载、清理危岩等作业,为保证过往车辆通行安全,施工单位采取了单幅通行的方式,在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了施工便道,并摆放了安全警示锥、爆闪灯等安全设施以提醒过往车辆。2025年7月20日晚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报警。目前,该案件正由新安县交通警察大队处理,交通运输局已督促施工单位配合处理,并积极与项目所在地的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对接,同时与您保持沟通联系,做好事故处理及后续相关事宜。

    石井镇峪里道理维修,在没有备案、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弯道突发变道、无人把守导致车辆侧翻,车埙人伤,事发已过半个月交通局施工队不协调、施工队态度蛮横发贴讲:“捡条命不自爱”,这种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不能容忍,业主单位交通局,项目审批漏洞,监管不力,任其放纵,在没有

    网友1603944 2025-08-05 评论0 浏览4398 编号 20250805121604610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8-08 14:44:2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交通运输局调查反馈如下:交通运输局及施工单位正联合属地石井镇人民政府与您进行沟通,目前已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待您提供相关手续后,施工单位将支付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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