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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寨C区安置房已经十多年了,当时缴房款签合同时,合同上承诺的是3年交房,涧西区政府也在合同上盖的有章。反映了无数次也没有哪个部门正面答复。现在:
最高法明确:支持烂尾楼业主“拿回”购房款,7月24日起施行。那么政府部门是不是可以协助我们拿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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