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道口隧道两侧原本有阻挡汽车进入隧道的交通隔离桩,但是总是莫名消失。消失后就有搞不清楚状况的汽车进入,有时一辆车在隧道里磨磨蹭蹭,后面堵一堆非机动车,有时两辆车打个照头在隧道里大眼瞪小眼,活生生把一条活路堵成死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此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部门是否对损坏的交通设施进行修缮?是否对恶意损毁交通设施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追责?是否有进一步的措施避免这种现象继续出现? 希望这个事情不会因为隧道两侧管辖区域不同变成一个踢皮球的问题。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交警四大队进行办理。经了解,大队安排辖区中队警力在该地点周边路段每天高频次巡逻,加大管控治理力度,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出行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这个回复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点:
1、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地知道了隔离桩损坏情况;
2、有关部门已经安排除了维修交通设施外的应对措施(但应对措施难以确认是否落实);
3、对于损坏的交通设施有关部门打算维持现状,不予维修。
请处理这个回复领导明确回复是否维修损坏的交通隔离桩问题。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7-14 16:37: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城管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已联合交管部门对现场情况进行查看,经过交管部门研判,后续将安排施工队伍增设护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