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贵市一名机动车车主,车牌号【豫c750lg】,已办理了“文明停车卡”业务。根据该业务的官方宣传及管理规定,若车辆存在违章停车行为,应先通过短信或微信通知提醒,给予车主15分钟的挪车时间,若仍未挪走,方可依法开具罚单。
然而,在2025年6月29日上午,我停放车辆于夹马营,因临时有事稍作停留,却并未收到任何短信或微信提醒,即直接被开具了违章停车罚款通知单。
此举与“文明停车卡”制度中“先行提醒,逾期处罚”的规定明显不符,未能给予车主及时纠正的机会,也与贵部门倡导的“文明执法、人性化管理”宗旨不一致。
为此,我提出以下诉求:
1. 请核实该次执法记录,查明为何未向我发送提醒通知。
2. 若属执法流程未落实,请撤销该违章罚款记录,并予以纠正。
3. 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确保“文明停车卡”提醒机制正常运作,切实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恳请贵部门重视并给予回复。谢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