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兹有保利大都会12号楼2单元601业主,在对其室内进行装修时擅自在客厅、厨房、衣帽间等多处增加马桶;在客厅、餐厅增加多处砌砖墙作为隔断,增加楼体承重;主卧卫生间和衣帽间墙体开洞,主卫客卫不做正规防水和验收,配电箱下端增加独立隔离开关。将客厅、餐厅改造为多个房间,从而使整个住宅作为群租房、经营性用房,从事赢利行为。
此行为严重违反我国《民法典》之相邻权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分编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第296条【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现恳请领导(政府部门、物业公司等权力机关的)立即终止保利大都会12号楼2单元601室业主的上述行为,并将室内结构恢复原状。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6-30 18:10: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我办工作人员及时到现场核实情况,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业主规范装修,避免引起邻里矛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