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7-02 08:58:05
网友你好:
经验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项目,按照《民法典》第六章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项,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由业主共同决定,无新建建设行为的无需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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