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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门窗玻璃出现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店家拒绝更换

    2023年6月在宜阳县健康西路鼎立门窗店购买阳台窗户玻璃封装服务,同年7月完成安装,玻璃进场时本人发现一块中空大玻璃出现缺角现象,尺寸大约为长2厘米、宽2厘米的一个三角形,当即联系卖家,卖家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在家里面更换一面玻璃,我当时表示同意,第一次维修后完成安装,并给店家结清尾款。2025年初装修基本结束,并完成保洁,保洁完成后发现阳台中空玻璃有7块玻璃(一大六小)中间有水汽产生,随即联系店家,店家以大玻璃不方便运输为由协商在家里进行第二次维修,本人表示理解,同意在家里面进行第二次维修,2025年4月完成第二次维修(缺角维修过的玻璃),2025年5月经过二次保洁再次发现中空玻璃中间有水汽和异物,随即联系卖家,卖家表示还要在家里进行第三次维修,本人表示不同意维修,要求卖家更换全新并符合质量标准的玻璃,卖家强硬表示换新玻璃需本人承担安装新玻璃的吊装费用,否则就不解决这个问题。

    1、初次安装玻璃缺角,不符合GB/T 11944-2012《中空玻璃》国家标准对玻璃对角线误差±3mm的规定,出厂就是不合格产品。中空玻璃腔体内有目视可见的水汽产生,即为中空玻璃失效,可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2、根据《消法》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承担退货、更换所产生的运输等必要费用。

    3、根据《消法》第四十八条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等,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根据《三包法》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或同规格产品。

    综上所述,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售不合格产品,又拒绝售后。

    1、恳请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履行自身职责,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并根据《消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拒绝售后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故意拖延不解决问题,造成本人迟迟不能搬入新房,需赔偿本人相应损失(玻璃保洁费用,其它费用)。

    网友50918 2025-06-27 评论0 浏览3109 编号 20250627111352346 [宜阳县]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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