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17时35分,我家车与对方车辆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六号楼前地面停车场相撞,我方未按标线行驶被判全责,当时正是下班高峰期,觉得自己的确有错,为避免交通拥堵急匆匆签字离开,离开后发现1、马倩文驾驶豫CF85981由南向北属逆向行驶。2、我方虽未按标线行驶但见右前方来车我方遂即停车,但对方车速较快直接撞上我车,导致车辆损坏。于6.5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申诉复议,无理由仍判我方全责。为何双方都责,偏要判我方全责。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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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说这个他们上级的处理的结果,他们无法处理,恳请洛阳的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6-27 09:51:45
网友您好:交警已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您已于6.5申诉复议,如果您还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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