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白马寺洛白路封路路段出租车群体性违停问题及贵单位长期监管缺位一事,依法提出严正投诉,自2025年5月1日该路段实施封路禁停以来,本人于2025年5月24日,6月23等时段,目击超过20辆出租车公然突破封闭屏障,在施工区域核心路段扎堆停靠候客,面对上述公然违法行为,本人自2025年5月24日向百姓呼声反映投诉,到时至今日,违法违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第87条及《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24条规定,1. 立即清除封路区域内所有违停车辆,设置物理隔离设施,2. 建立24小时电子监控系统,实时公示执法记录 3. 答复此前多次投诉不予处理的法律依据。若7个工作日内未获实质性整改,本人将依法向洛阳市纪委监委、河南省公安厅督察总队逐级申诉,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作为处罚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9条: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应受处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