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6-26 08:53:53
尊敬的网友:
你好!按照《不动产登记规程》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业主和开发企业代理人买卖双方可携带:1.房屋交易、税务征缴、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窗口领取);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契税完税凭证;5.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份(有补充协议的一并提供);6.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一份,共同向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