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宁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领导: 本人系洛阳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员工, 现实名举报该公司以下违法行为: 一、违法事实 1.单方强制调岗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未经协商,强行将本人岗位从洛宁调整至洛阳西工(相距80公里以上),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5条,因未协商一致,行政经理提出协商不一致直接辞退,已经涉嫌违法辞退,我当时明确告知,但是他们应该是考虑到不想赔付,没有直接提辞退通知。 2.恶意剥夺劳动条件 本人书面拒绝违法调岗后: - 2025年6月12日收到公司邮件,威胁3天不到岗视为旷工解除合同,我当时已明确回复公司是违法调岗,我将继续在原工作地县履行工作职责。 - 2025年6月18日被非法关闭原工作地打卡权限,被洛阳部门总监通知我的直属领导将我的的所有工作交接给另外一个同事,不让我的直属领导给我安排工作,有相关视频照片。 二、公司侵权本质 该公司在协商不一致且拒付赔偿金2n的前提下,蓄意制造“旷工陷阱”: - 关闭打卡权限→伪造缺勤记录→借机无偿解雇员工,已涉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 三、本人诉求 1.责令洛阳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恢复本人原岗位劳动条件(工作地点、打卡权限、工作权限); 2.依法查处公司违法调岗、恶意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3.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以及试用期四个月未缴纳的社保 以上所有言论均有证据支撑,德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厚德载物,无德则船倾。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诉求得不到满足,我将以一切形式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经调查,仲裁办接到反映人反映问题,仲裁办工作人员立即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系洛阳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于2023年6月5日入职洛阳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该单位与反映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反映人缴纳社会保险。反映人反映嘉盛新能源公司违法调岗并辞退的问题情况属实。仲裁办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约定双方在2025年6月23日前来协调解决调岗并辞退员工事宜,经仲裁办工作人员努力协商,使双方自愿达成1.2万元赔偿协议。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感谢相关单位的调查处理,但是该企业知法犯法,截止到2025年6月20日晚,在我的要求下,企业并没有恢复我的打卡权限,部门总监也拒绝给我安排相关工作。反而变本加厉,未给我辞退通知,将我踢出了洛阳嘉盛的企业微信,这是默认辞退员工了吗,漠视法律和相关部门的公信力,望相关部门关注严惩。
截止2025年6月20日晚,公司在封禁打卡权限终止工作安排之外。未给出合理原因,且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在企业微信中将我踢出洛阳嘉盛工作组织。在相关单位的调查处理下,非但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每日发送给行政经理要求恢复打卡权限、发送给财务总监要求安排工作的信息都没有得到相关回复。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06-24 11:33:52
网友您好:
经调查,仲裁办接到反映人反映问题,仲裁办工作人员立即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系洛阳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于2023年6月5日入职洛阳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该单位与反映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反映人缴纳社会保险。反映人反映嘉盛新能源公司违法调岗并辞退的问题情况属实。仲裁办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约定双方在2025年6月23日前来协调解决调岗并辞退员工事宜,经仲裁办工作人员努力协商,使双方自愿达成1.2万元赔偿协议。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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