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3点左右,我买东西过马路,一辆机动车看到我过马路,在人行道前加速通过,我觉得,对于不礼让行人,处罚力度太小了,对于多次不礼让行人的司机,直接吊销驾照,终身不可考取驾照,这样才是根治,罚款扣分对于他们来说太轻了,一个12123减分就能把这种隐形杀人的行为规避掉,我看到马路上那么多摄像头,我怀疑有一大半都是关着的,才让他们肆无忌惮的轻视行人的生命安全。这跟故意杀人有啥区别,漠视行人生命,把道路交通安全法抛到脑后。
还有不要用复制粘贴的方式来敷衍这样的问题,要正面面对行不行。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6-23 09:49:58
网友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交管部门在路口设置监控抓拍设备,记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会加强该路段巡逻管理力度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同时提醒行人过斑马线前多观察,确认安全后在通过。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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