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6-20 15:27:2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自然资源局调查反馈如下: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的程序是:一、申请预告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5、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中包括预告登记的约定或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约定,可以不单独提交相应材料。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税费缴纳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不动产证书所需要办证资料已经整理成册(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抵押合同)永久保存。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因紧急情况为避免不动产登记簿毁损、灭失外,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不动产登记档案携出不动产登记机构。经审查符合查询条件的,权利人如有需求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查询复印,并在档案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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