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善学校自2024年9月份到现在违法停缴老师社保,工资2025年4月5月两个月工资至今无理由未发,并且未发放每天超八小时后的加班工资,长期未给我们生活老师依法依规缴纳社保。
2.学校餐厅疑似存在出售理应免费发放给学生的营养餐(注: 该营养餐为牛奶,餐厅偶尔会偷偷出售每天剩余的营养餐,此问题可以通过调查学生获得真实信息,请用放假后学生出校门以后暗访的方式,如果被校方提前发现要调查此问题,校方就会用手段让学生不敢说出真话)。
3.在职教师大量存在违法办学科类补习班 (其中八年级某孙姓英语教师长期违法办学科类补习班,并且校领导一直知道此事并未制止)。
ps: 请妥善处理该问题,如得不到解决,我将依法逐级举报直至问题解决,请注意此贴为保密贴,如有人违法泄露本人隐私信息,必追究。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06-17 15:53:15
网友您好:
经深入调查核实,洛宁县明善学校因新建综合办公楼结算资金调整,教师工资发放推迟,学校4月份教师工资已于2025年6月15日全部足额发放至教师个人账户。关于教师社保及5月份工资,目前该校已将相应款项足额筹备按时划拨至银行账户,待学校与银行完成工资发放的相关手续流程后,预计本月20号左右就能发放到教师手中。
反映的生活区教师社保缴纳问题:由于该部分教师来源构成较为复杂,流动性特别大,年龄层次差异显著,对于社保缴纳事宜存在不同意见,尚未达成统一共识。目前,该校正积极组织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一对一谈话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全力推动协商进程,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达成共识,妥善解决生活区教师社保缴纳问题。
关于学生营养餐管理问题:洛宁县明善学校设有中学部与小学部两个餐厅,在学生营养餐管理方面,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与标准执行。小学部按照每生12元/日的标准收取,具体分配为早餐4元、午餐3元、晚餐5元。国家为每位学生每日提供5元营养餐费用,学校在支付完上级指定的学生每日中午加餐(牛奶)费用后,将剩余款项全额补贴至学生午餐费用中,以提升午餐质量与营养水平。中学部学生的5元营养餐费用则直接充值至学生就餐卡内,供学生自主选择购买餐食。经核查,学校在营养餐管理过程中,各项收支账目清晰,不存在任何违规出售营养餐的行为,所反映的相关问题与事实不符。
反映的关于教师违规办班及有偿补课问题:经联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实地调查、走访核实,暂未发现洛宁县明善学校存在教师违规办班及有偿补课情况。随后,针对提及的孙姓老师,我局责令学校负责人与其谈话,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未发现孙某开展办班补课的问题线索。
感谢您对洛宁县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批评,如有相关问题线索,可拨打0379-66231155反映。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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