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状元红路阳光家园小区广场地砖至今未修复。
多处脱落,导致地坑越来越大,给你们反馈,竟然说要动用维修基金,希望回复人员好好学习一下民典法,看看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不要再糊弄老百姓。如果还是这样处理问题,我们只能发至纪委,巡视组。让相关部门好好查处一下不作为懒政惰政行为。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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