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通过不同途径举报洛阳恒海物业和洛阳轩达物业未经备案从事物业经营活动,住建局及其下属物业办均未与我取得联系,在未跟我详细了解情况的状态下,擅自发布评论,要求我去走司法途径,浪费司法资源,本该住建局管的事情,推诿不管,互相扯皮。 我作为举报人,从来没有接到过住建局主动与我联系核实情况,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约定,物业公司应该在该辖区住建局登记备案,住建局明知涉事物业公司未取得备案手续从事物业经营的情况,不对涉事物业采取任何措施。 我作为举报人,住建局工作人员为什么不与我取得联系? 住建局了解的情况是联系谁取得的? 为什么这么多平台我都反应了,均得不到住建局工作人员的回复? 这种未取得备案从事经营的活动合法的话,那为什么其他物业公司需要备案?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我单位已约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在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备案。 洛龙区住建局
我的诉求:
1、在没有取得备案手续之前停止违法经营活动;
2、退还所有违法所得;
3、根据2012年4月21日洛阳市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洛阳市物业管理办法十七条对涉事物业公司进行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6-13 16:10:30
网友您好:
针对诉求人提出的问题,我单位已约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在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备案。同时涉及双方各自立场的经济纠纷,无法达成一致,可走司法程序予以解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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