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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在洛阳嘉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孩子在这报名栏目,后续缴纳6800元合作费用,现在不想参加,海选并未结束,没有给他们造成损失,要扣除我30%违约金,不合理,要求退全款。本以为他们在洛阳广播电视台拍的,也是属于里面的,回来才知道之前用了人家电视台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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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06-11 11:21:07
该诉求非我局职权范围且该诉求已于2025年4月10日由洛阳便民热线(12345热线)给出处理意见: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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