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办和小区物业权利这么大,在不反对就是同意的霸王条款下,未经规划部门同意擅自更改小区规划可随意更改小区规划,何况小区入住率还未达到80%。政府部门说未施工,物业又发的通知,这不是要施工了么。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无权擅自更改小区内部规划。已督促物业在未明确业主意见前,暂时不进行该项目施工。
目前为止,几处绿化带已全部建成停车厂了,你们的意见是不是物业就不听呢,物业违法违规的行为,你们就这么置之不理么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5-30 10:17:1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为满足小区业主需求,依据小区有限空间设计加装充电桩,计划加装3处充电桩,目前两处已按程序征求业主同意进行安装,剩下一处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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