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考上公务员了,目前在走政审流程,在政审环节组织部需要提供户籍信息,户籍办事大厅的同志说没有这一项。请问到哪里可以办理这个户籍信息?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5-16 10:17:43
网友您好:按照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第一条、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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