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4号(洛阳市第三干休所)存在多处私搭乱建行为,违建业主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绿地等,搭建砖混结构建筑。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且存在安全隐患,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首次反映:2025年3月29日,通过百姓呼声渠道反映,西工区回复“已收悉”(但未实际处理);
多次跟进:截至今日,共投诉十余次,相关部门仅回复:已通知业主恢复原状,未采取强制拆除措施,违建仍在持续施工中。
请贵部门依法立案调查,核实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4号(洛阳市第三干休所)违建情况;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责令违建业主限期拆除,逾期未拆则强制拆除;
公开处理结果,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64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搭建属违法建筑,应限期拆除;
《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物业需制止违建行为并及时报告行政部门;
《行政强制法》第44条:对违建可依法强制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