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展览路东北侧行人通道口车辆将电梯口和楼梯扶手堵死,导致欲乘电梯的老人无法扶扶手上楼梯摔倒,经询问附近商户得知,这些三轮车,电动车,汽车均为这家店所有,将车辆停放至行人通道电梯口上,阻碍行人通行,用共享单车,石墩,路锥占用公共车位从不挪动且不按照车位划线停放竟然长达3 4个月,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触犯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规划和许可,擅自占用或圈占公共停车位,属于无权占有,侵犯了全体市民对公共资源的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通道停放机动车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影响城市形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
商户的违法行为不仅将原本政府为了方便行人的通道,电梯,扶手给挡死,还非法占用公共车位3 4个月之久,并且已经导致行人受伤!!这难道不是土匪路霸行为吗?无法无天,目无法纪!希望城市管理局,交警局领导关注此事,严惩此商户违法行为!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