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gyou 2025-05-13 17:54:01 【洛阳市洛龙区】
楼主说得非常对,我也是一名业主,深深感觉现在刷脸的楼控措施不仅侵害了业主的隐私,而且还侵害了业主的租赁之根本,给商会大厦的招租业务带来了困难。作为业主,我并未收到物业实施刷脸的征询意见。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物业在采集与使用业主人脸信息时,需充分告知业主有关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等,并征得业主的明确同意。通过朋友圈或张贴公示,无法确保所有业主都能及时、准确地知晓相关信息。退一步讲,即使业主未发表意见,也不能代表业主同意实施刷脸措施,从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我相信,有一定文化或逻辑知识的人,都应该明白:未对 A 否定并不一定意味着同意 A。所以,物业以业主未发表意见为由,就确定表业主一定同意的做法是错误的,侵害了业主的物权。希望,政府为民为主,本着务实的态度为业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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