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浅井南路158门口每天都有交警来贴机动车 mobile

    浅井南路158门口每天都有交警来贴机动车,持续了半年多,但是能不能也管管机动车呢?管了半年多把乱停的机动车赶走了,非机动车乱停不是一样占用道路吗?

    网友1007143 2025-05-11 评论1 浏览1988 编号 20250511110755122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5-12 08:50:32

网友您好:依据《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停放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禁止性区域停放非机动车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将非机动车拖离现场。您可向主管单位反映。感谢您的留言!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就是啊,非机动车为什么没拖走?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