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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碧桂园珑悦底层商铺违规开设经营饭馆

    本小区底层商铺存在违规开设餐饮经营的行为,具体如下:

    1. 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底层商铺用途为【商业/零售/其他非餐饮用途】,不得用于餐饮经营”。

    2. 无合法经营条件

    该商铺未配备专用烟道、排油污设施!

    3. 危害居民权益

    餐饮经营产生的油烟、噪音及卫生问题已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损害公共利益。

    网友1267176 2025-05-07 评论100 浏览10530 编号 20250507104932921 [洛龙区]已回复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5-09 15:16:4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至责任单位处理,办理结果稍后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提示: 当前回复为简单回复,部门将于 2025-05-16 前 进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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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合同明确约定底下商铺不允许出现餐饮,在没有预留烟道排污设施的情况下,谁给的权利允许开设餐饮的,罔顾人民群众的安全,强烈要求取缔楼下餐饮,希望有关部门给百姓一个合理的交代

    5+1 +1 回复

  • 坚决抵制,按照合同要求整改

    5+1 +1 回复

  • 物业坏良心

    4+1 +1 回复

  • 1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2、餐饮会燃气安全隐患、污染环境。油烟刺鼻影响居民正常作息生活

    7+1 +1 回复

  • 什么玩意,必须关停

    5+1 +1 回复

  • 购房时说不让门口商铺有餐饮入住,现在欺骗业主,不顾业主消防安全,坚决取缔餐饮商户入住

    11+1 +1 回复

  • 买房签订的合同,明确写明了楼下商铺不允许做餐饮。居民住宅楼下开饭店,不合规,更罔顾业主生命安全。上个月其他城市火灾造成的特大事故被中央政府高度关注,怎么敢不吸取教训,把这么重大的安全隐患放置在足足有一百三四十户,最低估计四百人口以上的一百米高层居民楼下。

    5+1 +1 回复

  • 违反合同规定,相关部门必须制止。违规营业。

    4+1 +1 回复

  • 无良商家碧桂园,买房的时候承诺楼下商铺不得用来开餐饮,现在为了金钱违背合同,将老百姓的生活安全抛之脑后,丧尽天良,且该门面没有专业的排烟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符合规定,望相关部门为老百姓做主,不踢皮球,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11+1 +1 回复

  • 要求按照购房合同执行,不允许楼下开餐馆。

    4+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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