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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碧桂园珑悦底层商铺违规开设经营饭馆

    本小区底层商铺存在违规开设餐饮经营的行为,具体如下:

    1. 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底层商铺用途为【商业/零售/其他非餐饮用途】,不得用于餐饮经营”。

    2. 无合法经营条件

    该商铺未配备专用烟道、排油污设施!

    3. 危害居民权益

    餐饮经营产生的油烟、噪音及卫生问题已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损害公共利益。

    网友1267176 2025-05-07 评论100 浏览10482 编号 20250507104932921 [洛龙区]已回复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5-09 15:16:4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至责任单位处理,办理结果稍后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提示: 当前回复为简单回复,部门将于 2025-05-16 前 进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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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必须关停!

    +1 +1 回复

  • Pk什么意思?

    +1 +1 回复

  • 合同中明确表示禁止

    +1 +1 回复

  • 碧桂园珑悦说一套,做一套,合同上不准在商铺餐饮店,现在明目张胆开牛肉汤馆。不讲信誉。

    +1 +1 回复

  • 碧桂园珑悦违规开餐饮店,合同书上说商铺不准开餐饮店。不讲信誉。

    1+1 +1 回复

  • 碧桂园物业屡次违反合同,违规加盖储物间,违规收取物业费,现在又违规在楼下开餐饮店,请问政府部门监督是否到位,还是说熟视无睹,宁愿得罪广大人民群众,也不愿意得罪资产阶级?希望有关部门能积极听取群众意见,不能对危害人民群众的行为听之任之不予理睬。

    1+1 +1 回复

  • 坚决抵制住宅楼下做餐饮,扰民且有安全隐患!

    1+1 +1 回复

  • 合同上清清楚楚写了不允许将门面房用作餐饮,这对百姓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坚决抵制,希望政府为我们做主!

    2+1 +1 回复

  • 坚决抵制!必须关停!!

    4+1 +1 回复

  • 既然合同约定不能开设餐饮,未预留烟道,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不能不顾百姓安全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务必重视解决,还百姓一个安全、干净整洁的家园

    4+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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