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离职公司让我补交社保费用

    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没有提前一个月提离职,然后我在30号提了离职,次月4号办理了离职。但是公司说给我交了社保,让我补交给公司一千多块钱,我想问这个钱不应该就我自己承担个人社保的部分,公司应该承担公司的吗,怎么让我自己承担全部社保

    网友1591457 2025-05-05 评论3 浏览7820 编号 2025050516370249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5-09 14:50:43

网友您好,根据社保法相关规定,社保费用的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根据您所述,按照目前执行的社保业务经办规程要求,单位无法在社保业务停办期“26日-月底”期间提交您的中断社保关系业务,且个人明确放弃次月的社保费用,可以在次月办理核销业务。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我觉得合理啊

    +1 +1 回复

  • 社保中断只能在每月5-25号办理,当月办理,次月生效,也就是说公司5月份缴纳的社保也有你的,但是5月份你已经不再公司上班了,原则上,5月份的社保应该你自己全部承担。

    +1 +1 回复

  • 那再干一个月呗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