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57岁,属于原国企下岗分流职工,今年社区认定社保补贴工作时,因我在2000年和2002年,曾经名下有两个营业执照法人,2008年两个执照都已吊销,因为这两个处于吊销状态的执照,导致认定2024年保补贴资格时未通过;
请问有关部门领导:我在2023年前社保补贴都已正常认证通过并且已领取,今年因为名下有两个在17年前就已吊销的营业执照认证不通过,这是因为老城区,或者是洛阳市,还是河南省或国家:对大龄下岗困难职工社保补贴的政策发生变化了吗?我名下有两个17年前就已吊销的营业执照,跟眼目前国家关怀下岗大龄职工的社保补贴政策真相予盾吗?我这种情况国家政策规定真的不能享受补贴政策吗?请相关领导们关注过问一下:看看我究竟该不该亨受:下岗大龄就业困难职工社保补贴政策。谢谢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30 16:19:40
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解答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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