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洛阳天囿园林的绿化工人,2025年3月29日09点30分左右,在老城区芒岭大道36路葛家岭公交车站南侧非机动车道进行绿化养护作业,被后方驶来的属于洛阳市政建设集团的员工驾驶无号牌无保险液压轮式挖掘机碾到左足导致:1.左足碾挫开放伤2.左足开放性根骨骨折3.左足第拓骨基底开放性骨折4.左足大面积皮肤软组织撕脱伤5.左足血管神经肌腱损伤以及其他损伤。 洛阳市政集团一开始说住院期间的去医疗费都会垫付,并且我爸目前无法自理,也会按月给护工结算工资,但是在事故责任书(对方全责)出来之后,他们拒绝垫付了,要求一笔结清,但是我爸的伤情和后续花费无法确定,无法一次性结清,我们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医疗费太多,拿不出来那么多钱。我要投诉洛阳市政建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身为政府单位,不给车辆上保险,也无证,也不给挖掘机配备领航员,雇佣技术有问题的员工导致我父亲遭受无妄之灾,后续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逃避责任,拒接垫付后续的医疗费和护理费,不顾我父亲的伤情,给我父亲带来了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这是政府单位该有的担当吗? 我请求相关部门给予我父亲一个公道,要求洛阳市政建设集团垫付我爸在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直至我父亲能够出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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