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偃师区中医院签订一批员工人事代理合同后至今未曾再签顶合同,不解决员工身份问题,(也了解过偃师人民医院同样是不解决职工身份问题)以天天工/临时工等身份工作。第一,医院每月发放工资1300元,以2024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即便偃师划分为三类行政区,发放1300元工资依然远远低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医院对职工社保缴纳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只给我们缴纳三险。《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缺缴任一险种均属违法。医院违法行为是否有人解决。
因为身份问题同医院办公室及院领导多次沟通后,医院领导给出说法如下:医院愿意给职工解决身份问题,每每上报区政府后,政府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以医院员工过多,财政压力大等原因,不给审批名额,且医院招收职工需经过区政府及区卫健委同意才可以。究竟是什么原因不得而知,洛阳市其他县区均正常办理人事代理,唯独偃师区不能办理,究竟是政府问题还是医院问题,望有关部门及中央巡视组好好调查一番,给我等普通百姓一条活路。希望洛阳市政府及总工会能够答复、调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互相踢皮球。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4-29 09: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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