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龙区翠云路铭泉苑南门大福园超市购买商品后,询问如何开具发票,工作人员声称需积累100元以上才可开具。后期经多次购物消费积累了一些小票,前往开具发票时工作人员多次刁难、推诿,直至目前尚未开具发票!积极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何况是企业经营人员,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不是为了少开发票而逃避纳税?是否应该进对其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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