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前洛阳市市内的违法停车问题,有三个问题想问一下:1.洛阳市主城区的违法停车是谁负责,或者有没有区分主干道和非主干道,都是交警负责吗?2.之前洛阳市出台的用餐高峰期背街小巷违法停车免于处罚是否还有效?3.违法停车15分钟温馨提醒是否还有效,是发现违法停车先提示,还是直接贴条处理不在提示?请逐条给予解答,因为目前洛阳市内违法停车的执法权变更后很多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政策也没及时更新。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4-15 15:07:54
网友您好:按照《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规定,自2024年9月1日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在道路上实施以下8种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严处罚:1.在城市主干道或严格管理路段、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2.在道路上双排、多排停车,或者在停车泊位内不按规定停放的;3.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的;4.在人行横道、公交专用道、网状线、应急通道、施工路段等区域违法停车的;5.在机、非混合型道路的路口,占压导向车道违法停车的;6.在公交站点、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违法停车的;7.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8.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严情形。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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