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
我是紫金风景线小区的业主,现反映物业公司不合理扣留装修押金问题。
因房屋原窗户隔音效果极差(可提供现场噪音检测证明),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我拟将窗户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断桥铝窗,但物业以"改变窗型结构为由拒绝,并声称将扣除全部装修押金3000元。
我认为该做法存在不合理之处:
1. 安全性:新窗户材质、颜色与原设计基本一致,未改变建筑外立面整体风格;
2. 必要性:更换出于基本居住需求,且断桥铝窗节能降噪性能优于原窗户;
3. 合规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XX条明确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合理改造权。
现请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① 核查物业限制更换窗户的依据是否合法;
② 督促物业退还装修押金或允许合理改造;
③ 明确窗户改造的合规标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4-16 09:45:01
网友您好:
依据《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市容卫生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规定,明确要求建筑外立面改造不得改变原有风貌,窗户材质、颜色、分格需与原有设计或周边建筑协调。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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