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收据丢失,售房部的工作人员非要让去登报纸,不知道什么原因,不给开发票,都拿着购房合同和全款单据还是不行,售房部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负责任,让百姓办起来更麻烦,非要多此一举,自己写个声明都不行,在这推诿,希望房管局尽快处理此事。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联系该项目售楼部工作人员,此业务属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您可到公司财务部门处理.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4812624。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5-04-14 15: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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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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